番禺区自来水及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

2018-12-12 17:33


根据《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区自来水价格改革相关问题的批复》(番发改价格函〔2015〕76号)的文件精神,自来水价格分类为居民生活用水、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。根据《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区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番发改价格〔2017〕23号)的文件精神,污水处理费价格分类为居民生活类污水、非居民类污水、特种行业污水三类。


自来水收费标准
污水处理收费标准
自来水类别
内容
收费标准
(元/立方米)
污水类别
内容
收费标准
(元/立方米)
居民生活用水
第一阶梯(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及以下)
1.75
居民生活类污水
第一阶梯(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及以下)
0.95
第二阶梯(每户每月用水量27-34立方米,含34立方米)
2.63
第二阶梯(每户每月用水量27-34立方米,含34立方米)
1.43
第三阶梯(每户每月用水量34立方米以上)
5.25
第三阶梯(每户每月用水量34立方米以上)
2.85
以上所列为用户用水人口4人及以下的阶梯水价水量基数,超过4人的,每增加一人,阶梯水价水量基数相应增加。
居民生活类污水阶梯式计量与自来水一致。
非居民生活用水
2.94
非居民生活类污水
1.40
特种用水
9.00
特种行业污水
2.00
以上收费标准从2015年12月31日起执行。
以上收费标准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。


物价投诉电话:12358



电话咨询:020-84819666